12月29日,繼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guī)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后,中公教育(股票代碼“002607”)推遲近10天后公開回復了深交所關注函。《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深交所關注點包括2021年前三季度公務員序列培訓收入較去年同期出現下滑的原因等,而中公教育回復解釋稱,主要受收款不及預期及退費增長較多影響所致。
公開資料顯示,中公教育是一家國內領先的全品類職業(yè)教育機構,也是招錄考試培訓領域的開創(chuàng)者和領導者。該公司主營業(yè)務橫跨招錄考試培訓、學歷提升和職業(yè)能力培訓等三大板塊,可以提供超過100個品類的綜合職業(yè)就業(yè)培訓服務。
不久前,中公教育因涉嫌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12月17日,中公教育對外公告稱,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證監(jiān)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jiān)會的相關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監(jiān)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財報披露,中公教育2021年前三季度業(yè)績出現大幅虧損。三季報顯示,中公教育前三季度實現營業(yè)收入63.01億元,同比下滑15.29%;實現歸母凈利潤-8.91億元,同比由盈轉虧。其中,第三季度實現營業(yè)收入14.45億元,同比減少68.79%,實現歸母凈利潤-7.94億元,而去年同期為15.54億元。《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中公教育于2018年借殼亞夏汽車成功上市時作出相關業(yè)績承諾并出色兌現承諾,但剛過三年業(yè)績承諾期,凈利潤就出現了大幅虧損。對三季報業(yè)績“大變臉”,深交所分別于10月18日和12月13日對中公教育下發(fā)關注函。
中公教育在回復深交所10月18日關注函時稱,公司第三季度收入較2020年出現較大下滑,主要是2020年疫情影響了省考的考試節(jié)奏,導致2020年第三季度確認的收入較高,以及受主要培訓序列招錄人數下滑的影響所致。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至2021年省考招錄人數分別為15.13萬人、13.47萬人、16.37萬人及15.86萬人,2021年招錄人數高于2019年。然而中公教育2021年前三季度公務員序列的參培人數及收入分別較2019年減少16%和11%,較2020年減少42%和21%。因此,深交所在12月13日的關注函中要求中公教育于12月20日前進一步說明:“2021年針對公務員序列提供的產品數量、長線班學員的數量;同2019年、2020年的差異情況;并結合近三年的報名人數、考試人數的變化說明2021年公務員序列人數及收入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市場占有率是否下降?!?/p>
12月29日,中公教育在延期回復時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務員序列培訓收入較去年同期出現下滑,主要影響因素為收款不及預期及退費增長較多影響。由于2021年省級公務員聯考時間提前,考試學員考前準備時間縮短,使得學員的參培意愿減弱,從而影響公司招收的參培學員人次減少,同時對公司課程安排造成不利影響,部分長線班無法開展,替代為非長線班?!贬槍κ袌稣加新适欠裣陆档馁|疑,中公教育同時表示,雖然公司前三季度因收款不及預期、退費率較高、成本費用增長幅度較大,導致出現經營虧損,但公司并未發(fā)現其市場占有率明顯下滑。相反,學員貸的使用鞏固了原有市場份額并進一步提高了參培學員數量,但諸多因素影響下推高了協議班退費率,這也是造成2020年四季度和今年前三季度高退費的主要原因。據中公教育財務部門統(tǒng)計,各年度協議班整體退費金額和退費率為:2019年度退費金額74.23億元,退費比率44.14%;2020年度退費金額100.09億元,退費比率46.54%;2021年1-9月退費金額123.97億元,退費比率65.81%。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關注函還就中公教育相關關聯關系予以了重點關注。針對學員通過貸款支付學費模式,深交所要求中公教育說明貸款模式下提供貸款金融機構的詳細信息,包括是否同公司存在關聯關系;針對2020年1月13日中公教育與遼寧瀚輝實業(yè)有限公司(簡稱“遼寧瀚輝”)簽訂的合作開發(fā)未來學習城項目的協議,要求中公教育說明遼寧瀚輝是否為其關聯方、相關合作項目是否具備商業(yè)實質、合作開發(fā)項目截至目前的進展情況等。對此,中公教育在回復時表示,公司與助貸機構合作的向公司受托支付貸款的金融機構均不存在關聯關系,但遼寧瀚輝是否為關聯方將根據證監(jiān)會調查結果確定。
記者進一步研讀公告發(fā)現,此前的11月30日,中公教育曾因關聯交易未披露被證監(jiān)會安徽監(jiān)管局出具過警示函。據《關于對中公教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38號)顯示,2019年至2020年,中公教育與關聯方北京創(chuàng)晟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貝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開區(qū)理享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陜西冠誠實業(yè)有限公司等之間存在業(yè)務合作,相關交易金額達到應披露標準,但未按規(guī)定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相關規(guī)定。根據相關規(guī)定,安徽監(jiān)管局決定對中公教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管措施,并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記者 張紋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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